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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双辽市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6-10-25

双辽市农机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农机局制定的《双辽市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双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

 

 

 

 

 

 

 

 

 

 

双辽市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16〕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产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2016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稳粮增收、提质增效为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面积,不断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改善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耕作制度改革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业稳定增效和农村经济繁荣稳定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

2016年全市秋季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面积65万亩(指标分解见附件1)。本着优先安排,整乡、整村推进的乡村和60亩以上连片作业的地块,深松面积小于60亩的地块,不纳入补助范围,不予补贴。鼓励各适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地区在补助任务指标之外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不断扩大深松整地作业范围和面积。

三、技术模式、作业质量及机具要求

(一)技术模式。

按照《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相关技术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双辽市2016年确定机械深松作业主要采用两种技术模式:一是单一深松作业模式,主要指采用专用深松机具进行的深松作业(包括加装碎土装置的深松碎土作业);二是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模式,主要指结合灭茬旋耕起垄施肥等进行的整地深松联合作业。

(二)质量要求。

深松深度不低于30厘米,深松后各深松沟间距基本均匀,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无明显漏松、深浅不一现象;深松后可视土壤条件进行碎土、弥平作业。提倡增加深松深度,打破犁底层。

(三)机具要求。

深松整地作业所用机具须为通过推广鉴定的合格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应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生产技术要求,专用深松机可加装碎土等辅助装置。

四、补助原则、标准、对象

(一)原则。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

(二)标准。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20元/亩。

(三)对象。

补助对象为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服务提供者,包括农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优先选择国家级农机示范社和获得吉林省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称号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

五、程序步骤

(一)落实作业面积。

各乡(镇)、街政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深松指标,及时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屯)、农户和地块。统筹规划作业区域,扎实分解作业任务,将作业面积与地点切实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提高作业效率,实现规模化、规范化作业。

(二)明确服务提供者。

各乡(镇)、街应采取适当方式选择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好、信誉程度高、可提供稳定服务的农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特别是国家级农机示范社和吉林省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服务提供者。

(三)签约作业协议。

深松整地作业服务提供者与被作业农户应签订作业服务协议。

(四)质量面积认定。

村级组织(村委会)负责质量与面积的初检工作,并将合格的作业面积等相关信息上报乡级政府;乡级政府负责质量与面积的复检、认定工作。由于秋季作业有效时间短,乡、村两级可同时一次性完成质量和面积初检、复检与认定工作。

市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乡村两级检查认定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质量、面积的抽检核查工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抽查的比例在10%-20%之间。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服务者要对自己申报的深松地块质量、面积的真实性负责,抽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其该机主名下全部作业面积的补助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不纳入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范围内。

(五)公示填表备案。

乡、村两级组织在市政府组织的抽检核查结束后,及时对拟给予补助的作业服务提供者(拟补助对象)及其有效作业面积等相关信息进行7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应在村级组织(村委会)、乡级政府进行。公示有效期内如出现异议,有关负责单位应联合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确认。

公示结束后,村级组织(村委会)应及时填报《2016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一式四份,见附件2),分别上报至乡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为发放作业补助的重要依据。乡级政府应对各村上报的拟予补助信息汇总数据等进行全面复审,并填写《2016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见附件3),分别上报市农机局、财政局,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最终依据。市农机局、财政局汇总各乡级政府上报的《2016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后,形成《2016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4),分别上报省农委和财政厅,并留存备案。

(六)补助资金兑付。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即可依据《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通过“一卡通”或转账(汇兑)等方式,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的组织开展,市政府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纳入市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目标,并在10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省农委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备案。

为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双辽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忠源   市长

副组长:褚广文   副市长

成 员:冯彦林   市农机局局长

    张 玮   市财政局局长

    赵忠文   茂林镇镇长

    张奎俊   双山镇镇长

    王连波   卧虎镇镇长

    阮建华   服先镇镇长

    安雪源   兴隆镇镇长

    高真平   永加乡乡长

    辛洪达   柳条乡乡长

    刘志军   新立乡乡长

    王佰军   那木乡(党委书记)乡长

    辛东凯   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晓东   玻璃山镇镇长

    杨 雪   王奔镇镇长

    李明辉   东明镇镇长

    刘春生   辽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鹏飞   辽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辉   辽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文忠   辽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 明   市农机局副局长

    侯继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忠兴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单学军   市农机推广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各农机深松整地所在的乡(镇)、街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实施村村委会主任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资金兑付等重要工作。要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完成情况,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实施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任务,强化落实。

各乡(镇)、街要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并加大推进力度,优先支持整乡、整村推进和大面积连片作业;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技术、装备优势,扶持其提升和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与范围,鼓励开展农机深松整地跨区作业;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具,积极推进先进、高效、专用机具的应用,努力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

(三)加强督导,强化管理。

各乡(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落实、实施、检查、验收与资金兑付等项工作,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操作规范,坚决防止虚报作业面积,套取、挪用、侵占和截留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要在面积统计、核实公示、补助兑付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起“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四)按时报送,强化程序。

市农机局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里的统一要求,及时上报作业进度、检查验收与补助等相关统计汇总信息,各乡(镇)、街农机站在11月5日前,要将所在的乡(镇)、街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和资金明细加盖公章后报到市农机推广站(附电子文档)。

七、联系方式

双辽市农机管理局监督电话:0434-7222071

双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434-7222725

邮箱:jlslnjtg@163.com

附件:1.2016年双辽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分配表

     2.2016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合同

   3.2016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验收单

   4.2016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

   5.2016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1:

 

2016年双辽市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

作业面积(万亩)

1

茂林镇

11

2

双山镇

11

3

卧虎镇

8

4

兴隆镇

8

5

服先镇

9

6

玻璃山镇

3

7

永加乡

4

8

那木乡

2.5

9

东明镇

0.5

10

新立乡

0.5

11

王奔镇

1

12

柳条乡

2

13

红旗街

1.5

14

辽东街

1

15

辽南街

1

16

辽西街

0.5

17

辽北街

0.5

合  计

 

65

 

 

附件2:

 

2016年农机深松作业协议

 

甲方:                   

乙方:    等  户农民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共同条款如下:

1、甲方用       拖拉机(牌号        ),配套    行深松机于  月至   月止为乙方提供农机(秋季深松整地)作业服务。作业质量应符合省里制定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要求。

2、乙方共将      亩(1亩=666.7平方米)耕地,委托甲方实施深松整地作业,乙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甲方作业创造方便条件。作业结束后,经双方初检合格后,乙方应按每亩    元(全额、差额)及时向甲方支付作业费。作业补助资金由甲方(乙方、合作社)领取。

3、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4、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它意外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协议,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鉴证方各执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方更改无效。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鉴证方申请调解,也可向当地协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

 

 

 

               甲  方: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电  话:

         

               乙  方:农户代表      (签字)

 

               鉴证方(村委会盖章) 

 

               负 责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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