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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实施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 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 |
2014-4-23 |
各乡、镇(街)农机管理服务站:
为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项目得到顺利实施,真正把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使农民得到实惠,局党委要求在项目补贴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三个绝不能”、“八个不得”和“四个严禁”规定,严肃工作纪律,避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个严禁: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
二、三个绝不能:决不能在思想上有丝毫麻痹,决不能在措施上有丝毫疏漏,决不能在执行中有丝毫走样。
三、八个不得: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推广机构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四、四个严禁:即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五、在办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吃请;收受有价证券、现金及礼品,不得向农民索要钱物;要做到热情耐心周到服务,杜绝强冷硬等有损农机形象发生,树立优质服务、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上述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违规违纪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处理。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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