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今年我市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5762.716万元 ,拉动农民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6千万元,受益农户1981户。通过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全市新增各类农业机械 3178台(套),其中:拖拉机1363台,谷物联合收割机28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104台,免耕播种机255台,打捆机131台,插秧机243台,其他配套农业机械1054台。2019年增加水稻插秧机243台,全市插秧机数量达到3490台,水稻机插水平达到84.21%。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使我市的农机装备水平稳步提升,作业水平大幅提高,全市农机化综合水平由去年的93%提高到今年的94%,增长了1个百分点,同时增强了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我市成立了由主管农机副市长任组长,市农机局长、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机补贴工作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农机局、财政局建立了联合办公制度,共同开展农机补贴工作,建立了农机补贴审批、机具核实分工负责制,落实专人负责,并对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警示教育会,各乡、镇、街农机站站长及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参加了廉政警示教育会。
(二)加强宣传,落实补贴政策。普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行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使广大农民群众更了解购置补贴政策,了解农机新技术,因此宣传尤其重要。我们采取的宣传方式:一是会议宣传动员。召开有乡镇街分管领导、农机站长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布置会,进行宣传动员,同时对参加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然后各乡镇街也相继召开村社干部会,宣传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及农机化信息网络宣传农机补贴政策;三是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全年散发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约3100份;四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
(三)创新工作方法,减轻农民负担,在农机补贴办理工作中,更新工作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扎实开展农机补贴工作。先后深入到全市10个乡镇街、村开展农机补贴机具办理工作。一方面由于深入到各乡镇、村办理补贴,为农民节省了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大型机械车身自重大、车身长且宽,在公路上开行非常笨重不便,极易发生事故。由于市农机局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村办理,不用将机械开到市里核实,所以大大减少了农机安全隐患,防止了农机事故的发生,为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认可,同时也树立了农机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按照省里的要求,统一试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在补贴办理过程中,市农机局与财政局密切配合,及时整理报送补贴档案,及时进行农机补贴结算和兑付工作,确保了补贴资金安全,将补贴资金及时补贴兑付到户。
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执行情况
(一)实行阳光操作,我市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下发的《2018-2020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实施。做到了补贴对象公示,补贴条件、补贴程序、补贴方式公开,由农民自愿申请,自主购机,整个过程都是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
(二)严格项目管理。一是加强信息档案管理,及时做好了项目档案及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录入和报送工作;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补贴资料。按照补贴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已经享受到补贴的机具进行抽查、审核,凡存在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整、资金结算申报表与补贴协议或购机发票不一致,不相符等情况的,我们进行细致解释,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维护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购机农民的利益。
三、实施的效益情况分析
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给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随着农机新机具拥有量的迅速增加,农机化作业水平显著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升。截止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了85.89万千瓦,全市机播面积达到248万亩,机播水平达到94%;机械收获230万亩,机收水平达到88%,全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4%。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推动了我市农业的发展,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由于省里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开放时间较晚,导致很多购机者购买机具后不能及时获得购置补贴,建议提前补贴的时间,以免影响春季农机作业。
双辽市农机总站
2020年1月13日 |